发布时间:2020-12-28 14:13:00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的工作现已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填报结题的通知发布,现根据往年填报要求先予通知,若与基金委发布通知不一致的情况,以基金委的最终通知为准。)
一、项目负责人(应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1)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于2021年2月17日前一并在线提交,并于2月22日之前打印纸质结题/成果报告,由各学院汇总后(学院无需盖章签字)报送校科研院。科研院将确认电子文件、汇总纸质文件盖章后统一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和电子版本的内容必须一致,需双面打印,项目负责人签字及财务盖章均为原件(签字盖章页可以不用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须含附件,要求将附件与结题/成果报告装订成册)
二、填报结题报告注意事宜:
1.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结题/成果报告填报说明(见附件2)及填写操作示范(见附件3)撰写报告内容,实事求是地全面反映基金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3.项目负责人应做好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学校将定期对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原始记录进行查看。
4.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办理财务决算,请按以下步骤办理:
(1)1月10日之前登录计财处网页财务辅助系统自行核对支出数,如有疑义请带相关资料到明德楼301办理。
(2)由外单位转入且在外单位有使用经费的、或有外拨协作经费的项目,应出具合作研究单位(或原单位)提交完整的签字盖章的“协作单位项目决算表”及“项目收支明细表”,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后,交计财处预算科审核盖章。
(3)如项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有进行项目经费调整的,应在“资金决算表”中“预算调整”栏相关科目的金额中依据调整报告填写,同时将“科研经费预算调剂审批表”扫描上传附件中。
(4)核对无误请先行依据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直接在基金委系统上填报,(决算数据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小数点保留后4位,决算数据请登陆计财处网页财务辅助系统http://jcc.fafu.edu.cn:808/Login.aspx,项目决算模块查询填写,详细操作见附件4)。
(5)决算数据填写完毕后(其它内容可先暂时不填写),先生成结题的pdf初稿,然后将“签字及审核意见表”打印出来一式三份签字后,于1月15日后带项目决算表(财务辅助系统导出)、国家基金结题决算表到校计财处预算科(明德楼301)审核盖章,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半天,下午不对外。财务审核盖章后材料由项目负责人自己留存,待与纸质结题/成果报告一起上报。
5.提交纸质材料时,应确保所提交结题/成果报告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决算说明书”相关内容与经过计财处审核盖章的纸质版的“资金决算表”、“决算说明书”内容保持一致。;
6.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全文。
注:为便于沟通交流,学校将建立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讨论群(群号待另行通知),欢迎今年结题的老师加入。
三、学校联系
科研院联系人:张艳 电话:83789729
Email:kyc313@126.com
计财处预算科联系人:苏燕华、朱楷钧;
电话:83789191
附件:
1.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项目清单(已通知学院科秘);
校科研院
2020年12月28日
上一篇:关于“专利权及商标转让合同”的公示
下一篇:最后一页
版权所有© 《林业经济问题》编辑部 闽ICP备10012082号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建金山农林大学7060 信箱 邮政编码:350002